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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失效]

  2.办公地点: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3层318室
  3.联系电话:65547116、65542598-31065547117(FAX)
  (二)市软件行业协会
  1.受理范围: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高级人才奖励申报的受理
  2.办公地点:海淀区知春路23号大运村13号楼1305室
  3.联系电话:8235863182358691(FAX)
  (三)市半导体协会
  1.受理范围:符合《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高级人才奖励申报的受理
  2.办公地点:海淀区北三环中四路31号测试大厦508室
  3.联系电话:82001850(FAX)
  (四)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1.受理范围: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高级人才奖励申报的受理
  2.办公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
  3.联系电话:66153403(FAX)
  (五)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1.受理范围:符合《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高级人才奖励申报的受理
  2.办公地点: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凯富大厦709室
  3.联系电话:8523521485235212(FAX)
  (六)市政府金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1.受理范围: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高级人才奖励申报的受理
  2.办公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3.联系电话:8397040083970399(FAX)
  (七)市优秀文化体育人才认定委员会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博、体育分会办公室
  1.受理范围:符合《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高级人才奖励申报的受理
  2.办公地点及电话:
  1)文学艺术分会办公室(市文化局人事教育处,地址:西城区西长安街7号,电话:66036792)
  2)广播影视分会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4号,电话:65159081)
  3)新闻出版分会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朝阳区和平街11区甲24号,电话:84251807)
  4)文博分会办公室(市文物局组织宣传处,地址: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电话:64040682)
  5)体育分会办公室(市体育局人事处,地址:丰台区光彩北路10号,电话:87244824)
  二、审核机构
  (一)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处
  1.受理范围: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高级人才奖励申报的审核
  2.办公地点: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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