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桦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在哈市太平区开发建设的桦树小区,属于市政府立项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占地面积为15,6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30,240平方米,位于太平区桦树街——南直路。经审核成本,现就桦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40元,小区整体执行统一价格。
二、在房屋销售中,你单位可按照申报备案情况执行楼层差价,即二、六楼执行基准价格,三、五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加价8%,四楼加价12%,七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减价12%,一楼减价16%。整栋楼的楼层差价代数和为零(剔除营业性用房)。
三、在房屋销售中,无论是按建筑面积还是按使用面积销售,你单位可按照申报备案的参考销售系数1.466(预)销售,最终以产权部门确定的房屋面积为准,确定房屋总价款,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