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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委关于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上海市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农委关于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上海市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渔政管理检查站:

  为了巩固增殖放流成果,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决定组织开展对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上海市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活动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农委   
    
二00六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上海市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渔政管理检查站:

  为了巩固增殖放流成果,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决定组织开展对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部、公安部《关于严禁炸、毒鱼及违法电捕作业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农业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维护渔场秩序,为渔业生产创造良好作业环境,营造一个更和谐的、更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

  二、管理内容

  1、坚决取缔电、毒、炸鱼等有害渔具渔法,重点打击电捕鱼作业;

  2、严厉查处“三无”渔船及各类违规作业;

  三、检查方式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区(县)渔政站要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管辖的范围,统筹调配执法力量,采取形式多样、机动灵活、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市渔政处将不定期组织实施联合执法检查,届时将调集船只、整合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检查时间

  全年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至7月,重点整治淀山湖,巩固淀山湖三年环保行动计划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成果;第二阶段:9月至11月,以块为主,各区(县)根据历年的管理经验,各有侧重,有的放矢地开展此项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市渔政将组织联合检查,具体时间、地点、行动计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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