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年度滚动课题的申报与评审,要更注重其选题应具有的创新性、针对性以及前期经验的获得,避免选题申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5、课题完成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四、课题类别及数量
1、“十一五”规划课题分为三类:专家组通过对申报课题的论证与设计等相关材料的评议,确认为该课题的选题和论证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教育行政决策有重要意义和促进作用的,可评审确立为重点课题;其中,在理论与实践方面有重大突破和全局性影响的,特别突出的,可确立为重大课题;对关系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比较具体的研究课题可评审确立为一般课题。
2、“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数额实施适当控制,首批申报各县(市)总数一般不超过15项,城区总数一般不超过20项,直属单位申报数额一般不超过3项。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长春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并撰写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各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
2、申报人须使用长春教育网站下载的原规格申报表(包括按原规格复印表格),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更改的申报表。申报表书写、打印格式要求:纸张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要求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毛笔)填写,或用计算机录入后打印,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实施方案的书写、打印格式要求不限,但纸型、装订等要求与申报表一致,可单面打印。
3、每个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申报表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长春市直属单位及社会力量办学人员的申报表可直接报送市教科办,其他单位人员的申报表分别报送所属县(市)、区教科办或教科所。市教科办不受理个人和市直属单位、社会力量办学以外其他单位直接报送的申报表。
5、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教科办要切实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表所填各项内容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签署明确意见。
六、课题评审费用
课题评审实行“公开申报,专家评议,领导小组审批”办法,择优立项。对申报课题,每项课题需交评审费100元。各县(市)、区负责代收所属单位人员申报课题评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