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民族传统医药学科专业课程教材体系,修订和新编蒙医学、蒙药学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使蒙医药学科蒙古文教材趋于配套,质量得到普遍提高。同时,开展蒙医蒙药学科辅助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挖掘整理蒙医学、蒙药学文献资料,并分类编审出版,供大中专院校使用。
(四)加强民族艺术类蒙古文教材建设,总结民族艺术教育教学经验,继承和发展民族艺术,组织编审出版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的民族音乐、民族美术专业基础课程大中专蒙古文教材。
(五)编译出版社会学、民俗学、新闻学、法学、管理学、蒙汉双语专业及师范类专业等本专科部分主干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短缺教材,并使社会学、民俗学、新闻学、法学蒙古文教材趋于配套。
(六)为了适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更好地为培养农林类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组织编译出版农林类专业本科层次部分主干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蒙古文教材,使农林类应用性专业教材短缺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着力做好高校“两课”教材的翻译出版工作。争取2006年9月进入学生课堂。
(八)加大对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的审查工作力度。组织专家、学者对近年出版和正在使用的近200种教材的内容质量、名词术语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对教材的质量进行评估、评价。
(九)从文字教材与电子教材协调发展的原则出发,开展软件教材建设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研制与开发民族幼儿教育专业和蒙古语言文学专业主干课程多媒体课件,为推动蒙语授课教育观念、教育手段、教育技术、教学内容的现代化而努力。
(十)组织开展对国外教材的比较研究,开展国际间教材的交流。引进适合国情和大中专院校蒙语授课实际的国外先进教材,同时把我们编译出版的高水平蒙古文教材推荐到国外,打入国际市场。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严格按程序办事,照章办事,充分发挥自治区大中专蒙古文教材编审办公室在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建设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统一思想,团结一心,为全面推进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建设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