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
本着因地制宜、简便易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做到及时、真实、全面。
(一)建设平台。要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信息平台资源,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和各部门、各系统网站的作用,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都要建立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立电子目录,发布政务信息,实行网上审批。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也要积极做好准备,抓好有关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大厅和各类行政审批中心建设,没有建立行政服务大厅或行政审批中心的地方和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尽快建设到位。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的地区和部门,要重点抓好规范、提高工作。今年,全区行政审批项目进厅率要达到90%以上。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在适当的时候,对全区行政审批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门督促检查。
(二)加强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专题宣传活动。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体进行解答和说明,赢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积极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事件、重要工作等情况,要通过新闻发布等形式进行公开。要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落实政务公开的自觉性,为推行政务公开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抓好典型。自治区、盟市、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都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及时了解和指导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每个盟市都要结合实际,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建设内容,重点抓好几个示范典型,以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整体工作向前推进。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示范典型开展情况,评选一批自治区级先进典型。 同时,对政务公开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一)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抓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按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安排日常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盟市、旗县要有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机构、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预先审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评议、责任追究、内部公开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程序运作,按制度办事。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要制定调研、督查、信息分析报告、会议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责任,实现组织指导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