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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2007年贵州省食品放心工程规划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三绿工程”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广培育绿色市场和绿色加工生产线工作。
  ——在完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协调机 制和工作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 、措施到位,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和必要的行政办法保障食品安全,正确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对监管职能的调整和部署,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 ”的要求,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落实 食品安全的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建 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操作规程,依法从事食品的生成、采集、收购、加工、储 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及时消除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害和风险,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健全食品安全法规政策体系。
  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用法律方式规定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建立食品安全溯源机制及科学的风险评价和管理机制。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对我省现有与食品有关的法规进行清理、调整和修订,研究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性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法规,建立重在预防,以科学技术理论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逐步调整 政府工作中不适应食品安全新形势的工作方式,通过实施有效的食品安全政策,并将其作为 一项目标纳入政府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体系,强化食品质量和安全控制系统,营造一个由法律法规保障、公民道德意识监督、政府政策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环境,推动我省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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