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5〕3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按照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 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以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保护 知识产权以及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为重点全面推进。
一、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及单采血浆工作
(一)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4〕14号)精神,强化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制和监管失职追究制。加强 执法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对食品生产的源头、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要加强监管和整治,加大对食品加 工小企业和儿童食品、农村食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务求取得实效。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并严格 按标准组织生产,坚决堵住不符合标准和无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对28类食品全面实施食品 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形成失信惩戒机制,揭露和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的 正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活动,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全面监督实施药品 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对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清理取缔不属于医 疗器械而虚构医疗功能的产品;打击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经营等违 法违规行为;取缔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继续 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农村药品连锁、配送网络,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消除农村药品监督盲区,着重检查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 特殊药品购入、使用和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