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环保局负责,对燃煤锅炉房煤堆、渣堆及工业企业散装物料堆场进行检查,凡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责令立即整改。
由市辖六区政府负责、市国土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取缔违规贮煤场,对高速公路及市区周边主要街道两侧的煤堆、料堆、渣堆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四)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加强对环境敏感点位周边环境的整治由市环保局负责,加大对城市环境敏感点位周边污染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由市市容环卫局负责,加大城市环境敏感点位周边地区洒水、喷雾抑尘作业频次。
2、加强对露天焚烧及烧烤等面源污染的查处
由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大对市区范围内露天垃圾焚烧、食品烧烤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减少污染物低空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统一领导,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太原市冬季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由乔亮生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建管委、公安局、监委、国土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局、技术监督局及市辖六区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梁丽明兼任,工作人员由各有关部门指派专人组成,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加大考核力度,实施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工业企业及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罚。监察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对不执行市政府决定任务措施或未按期完成规定任务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建立例会制度,科学指导工作
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组织,加强对空气质量和气象的监测、预测,做好空气污染预测、警报工作。
每天分析当日、次日空气质量影响因素,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方向和重点,有关信息及时报送领导组。
领导组办公室每周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本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安排布置下周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大对冬季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对拒不执行政府决定、不服从环保管理、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批评曝光;对治理污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宣传表彰,促进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