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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昆山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各类交通工具(车、船、艇)。

  2.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包括:小型机、微机、服务器、数据工作站、显示终端设备、打印设备、电源设备等其它网络设备。

  3.复印机、传真机、一体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4.摄像机、摄录一体机、5000元以上相机及其器材。

  5.空调机及空调机组。

  6.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各类家具。

  7.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教育仪器设备。

  8.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

  9.各类电梯。

  10.各类锅炉。

  11.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主要材料及设备。

  12.其他单项采购金额超过3万元的货物。

  (二)服务类:

  1.10万元以上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软件、集成软件的开发和设计。

  2.其他单项超过10万元的服务。

  (三)工程类:

  30万元以上改、扩建装饰工程;50万元以上土建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绿化工程等。

  (四)市政府指定政府采购的其他项目。

  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单项或同批预算金额为50万元以上项目。

  (注:乡镇如有采购需求时,可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吴江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机电设备。包括:电梯、锅炉、电气系统、电动工具、水泵机组等。

  2.各类仪器仪表及设备。包括:计算机设备、广播影视设备、摄录设备、电子显示屏等、单价1万元以上或批量3万元以上的其他设备。

  3.交通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艇船等。

  4.通讯工具。包括:对讲机、电话机等。

  5.空气调节器。包括:中央空调、空调器、冷暖机、增(除)湿机、负离子发生器等。

  6.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一体机、单件1万元以上的其他设备。

  7.办公用具。包括:纸张、办公用品(2000元以上)、办公家电(5000元以上)、办公家具(20000元以上)。

  8.医疗卫生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9.医用耗材和药品。

  10.政府接待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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