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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10.教学、科研设备。

  11.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12.体育设备。单价5万元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13.电梯。

  14.锅炉。

  15.交通工具。

  16.药品。

  (二)工程类。

  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项目。

  (三)服务类。

  1.定点印刷。包括:文件资料、内部书刊、信封、信笺等。

  2.汽车定点保险。

  3.汽车定点维修。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单项或同批预算金额为10万元。

  三、常熟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类单项或同批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服务类项目全部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期限的供应商。

  太仓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电器设备。

  (1)电视机。

  (2)电冰箱。包括:冰柜。

  (3)摄影、摄像器材。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4)空调。包括:中央空调、除湿设备。

  2.办公自动化设备。

  (1)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包括:小型机、微机、服务器、数据工作站、显示终端设备、刻录机、UPS、硒鼓。

  (2)打印机。

  (3)传真机。

  (4)复印机。

  (5)速印机。

  (6)投影仪。

  (7)扫描仪。

  3.家具。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1)办公家具。

  (2)宿舍家具。

  4.办公消耗用品。定点自行采购。

  (1)办公用纸。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传真纸。

  5.专用材料。

  (1)图书资料。

  (2)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3)工具与仪器。

  (4)专业制服及劳保用品。

  (5)应用软件。

  (6)药品及医疗耗材。

  (7)其它专用材料。

  6.专用设备。

  (1)通信设备。包括:传呼机、对讲机、电话机。

  (2)印刷设备。包括:一体机、分页机、装订机、切纸机。

  (3)网络设备。

  (4)服务器。

  (5)路由器。

  (6)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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