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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13.园林机械设施。单价5000元以上。

  14.体育设施。单价或批量1万元以上。

  15.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设施、交通隔离护栏设施、交通电子监控设施等。

  (二)工程类。

  1.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绿化工程和灯饰工程。

  2.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土建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3.网络建设及系统集成。包括:办公智能化、通讯、消防、保安(监控)自动化工程等。

  (三)服务类。

  1.公务车辆定点加油、保险、维修。

  2.公务用纸。包括: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油印纸等定点供应。

  3.印刷。包括:5万元以上的文件资料、内部刊物、信封印刷业务。

  4.会议及接待。

  二、说明:

  (一)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在实施采购前,应将该项目采购方案分别报市监察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接受监督。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类:50万元以上。

  服务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定期限内的供应商。

  工程类:按《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04〕4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镇级机关事业单位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类项目,一次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的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常熟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电器设备。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冰柜(单件或批量采购预算5000元以上)、摄影、摄像器材、空调。

  2.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计算机配件、显示终端设备、刻录机、移动存储设备、UPS等。

  3.办公用具。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橱、柜等批量5万元以上。

  4.会议系统。包括:视频系统、音响、灯光系统等。

  5.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等,单价3000元以上,低于3000元的属计算机配件。

  6.档案保密设备。包括:密集架、保险箱等。

  7.办公用纸。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传真纸等。

  8.通用办公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及1万元以上其他成套应用软件。

  9.医疗设备。单价5万元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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