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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银川火车站行李、包裹寄存保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银川火车站行李、包裹寄存保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宁价费发[2006]24号)
银川顺畅运输贸易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小件寄存收费标准的申请》(银顺发[2005]12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
行李、包裹寄存保管费收费标准为:普通行李(长+宽+高≤110厘米)4元/件,大件行李(长+宽+高>110厘米)8元/件。
二、
收费前须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依法纳税,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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