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2005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5]1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2005年度立法计划》业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三月三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2005年度立法计划
一、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项目(21件)
项目名称
(一)地方性法规(9件)
1.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修改)
2.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3.山东省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条例
4.山东省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条例
5.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6.山东省史志工作条例
送审时间 起草单位
3月 省国土资源厅
5月 省人事厅
5月 省气象局
7月 省科技厅
7月 省环保局
7月 省史志办
7.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9月 省水利厅
8.山东省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条例 9月 省民政厅
9.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11月 省安监局
(二)政府规章(12件)
1.山东省社会审计业务质量监督办法 2月 省审计厅
2.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废止) 2月 省人事厅
3.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4月 省经贸委
4.山东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4月 省建设厅
5.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4月 省粮食局
6.山东省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办法 4月 省环保局
7.山东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 6月 省人防办
8.山东省残疾人优惠规定 6月 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