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和鼓励流通领域大企业“走出去”开拓外部市场,通过直接开店或兼并联合等形式拓展省外市场。省内突出三个层次,一是由城市中心商务区向社区延伸,通过加盟连锁等形式,发展连锁便利店,进一步把市场做深做细;二是由中心城市向县城、中心集镇拓展,抢先占领省内二、三级市场;三是由省内东、中部地区向西部地区拓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六)推广应用信息技术与标准化手段。利用现化信息技术及标准化手段,加强企业的经营、财务、劳动、人事等管理,抓好供应链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等关键技术的应用,开发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管理软件,建立起支撑快速发展的信息平台。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企业规范运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通过企业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与实施,实现流通大企业的管理系统化、有序化。
(七)适时引导优势企业联合重组。在市场发展充分、企业运作规范、有强强联合意愿的地方,政府和流通主管部门要抓住时机,适时引导优势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实现强强联合,但不能搞“拉郎配”。要抓好联合重组后企业决策运行机制的建立,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最佳效益。
四、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商改发〔2004〕298号文件等对培育流通大企业的有关扶持政策。争取继续运用国债贴息项目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流通领域引进外资,重点支持大企业与国外大型商业企业间的项目合作。省重点培育的流通大企业承担的政策性亏损,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国家核销贷款本息。对企业规模化经营所需的土地、网点选址等问题,在依法管理的前提下,对予与外资零售企业同等的支持。
(二)抓好省内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02〕5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2〕5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办省经贸委关于加快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3〕5号)等文件,明确规定了支持流通业发展、扶持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能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