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各城市制定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手段,全面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加强对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和大型二次供水泵站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对全省城市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检查,开展一次全省水质化验员上岗培训。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全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方案》,大力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检查、督促和指导,重点抓好松花江流域污水处理项目的规划建设,出台《吉林省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推进全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进程。
五、加快城镇环卫设施建设,着重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加快完善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提出我省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做为“十一五”期间的重要工作加以实施。加强环卫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情况检查和评估,促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垃圾焚烧处理情况进行调研,推进垃圾综合处理工作。做好松花江流域、区域垃圾处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吉林省市容环卫管理条例》进行调研。
加大推进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力度。抓好长春、吉林两市的收费试点,督促各地垃圾处理收费相关政策的出台,适时召开垃圾收费工作现场会,力争出台《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推进垃圾处理收费工作。
六、抓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着重研究解决改革的难点问题
以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城市供热设施建设,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积极贯彻落实
建设部等八部委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继续推进供热体制改革。与有关部门配合,出台我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及时总结试点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经验,加以推广,指导各地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的全面开展。
研究解决供热体制改革的难点问题,抓住供热体制改革中暗补变明补、弱势群体采暖保障、热计量收费等关键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深入贯彻落实《
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