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建施[2005]1171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监理公司,各有关施工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水平,现将“200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200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点
二ОО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0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点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标准,全面提升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树立首都建筑企业新形象。
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目标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杜绝三级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伤亡事故不超过万人率0.7,确保安全生产。
(二)贯彻落实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扬尘的治理工作,实现治理大气污染的工作目标。
(三)坚持开展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活动,加强文明安全施工的过程管理,提升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点
(一)需重点监督与管理的工程项目
奥运场馆建设项目;奥运配套工程项目;地铁工程项目;超高层工程项目(超高100米的)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需重点管理的施工部位
以下部位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地下暗挖施工;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土方施工;人工挖扩孔桩施工;脚手架、卸料平台水平安全网搭设与拆除施工;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电动吊篮的安装、提升、拆除施工,起重、吊装施工。
以下部位施工方案须组织专家论证:基坑深度超过12米或基坑深度大于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间距的工程施工;地下暗挖工程穿过即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河道的工程施工;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的模板工程施工;跨度超过18米的钢结构吊装及钢结构施工用承重脚手架施工;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