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收费站和事故多发路段,以及高速公路违法行为突出路段为重点整治点段。整治重点包括:
(一)违法进入收费站区、服务区的行人等闲杂人员;
(二)在收费站区非法拦截机动车辆;
(三)在收费站区和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及停车上下客;
(四)在服务区非停车区域停车或不按指定位置停车;
(五)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通行卡;
(六)为通行车辆带路、提供(伪造)军车号牌、行驶证;
(七)调换或者故意损坏高速公路通行卡、强行冲卡逃缴通行费;
(八)以帮助逃避检查为名,诈骗、敲诈勒索驾驶人、车主钱财;
(九)拒缴通行费、无理取闹或故意堵塞收费通道;
(十)非法进入高速公路修车、摆摊设点;
(十一)破坏、偷盗标志、护栏、通讯电缆等道路设施;
(十二)货车超载超限、客车超员,危险品车辆违规违法运输;
(十三)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紧急停车带)行驶、停靠;
(十四)机动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12月28日-2006年1月1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集中整治的目标、重点和要求,动员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清面临的形势及所担负的责任,形成层层重视、人人关心、共同参与的整治氛围。各市公安局要动员治安、刑侦、消防等部门及沿线公安机关积极配合集中整治行动,对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对出现的治安问题坚持露头就打。要充分利用公共新闻媒体通过集中报道、跟踪采访、公开曝光等形式加强社会面宣传,并制作宣传标语、口号在服务区和收费站区等公共场所广为张贴、悬挂,在可变情报板上反复发布。同时印制宣传卡片(控股公司推荐参考式样、各路公司负责印制),坚持在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向广大驾驶人发放。交巡警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学校和单位,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宣传中要对查处的案件、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公开曝光、当事人以身说法等开展警示教育,努力使广大驾乘人员和沿线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二)整治行动(1月11日-2月28日)
1.集中排查打击重点违法犯罪。针对整治重点,交巡警、路政及收费站、服务区要组织专门力量,排查梳理本辖区突出问题,确定打击、整治重点对象,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工商、运政稽查等部门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力争查处一批积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