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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省交通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公安厅、省交通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苏公通〔2005〕290号 2005年12月21日)


各市公安局,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管理,维护收费站区、服务区正常的营运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治安刑事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结合春运安全工作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2月28日,在全省开展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和服务区交通治安管理的通告》(苏公厅〔2005〕476号)和《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苏公厅〔2005〕582号)精神,切实加强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管理,维护收费站区、服务区正常的营运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治安刑事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省公安厅、交通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决定,自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2月28日,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公安、交通、道路经营管理等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技术防范等手段,大力整治高速公路及收费站区、服务区交通治安秩序,重点打击带路“黄牛”、闯卡逃费、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以及超速、超载、超限、随意停车上下客、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和堵塞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全省高速公路治安秩序良好、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省公安厅、交通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联合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公安厅陈逸中副厅长、省交通厅钱国超副厅长、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周其岗副总经理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管理处,具体负责沟通协调、指挥调度、指导督查等工作。各市要相应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局长挂帅、交巡警支队牵头,高速公路路政、道路经营管理单位参加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高速公路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指挥。同时,由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牵头,高速公路交巡警、属地公安机关、路政、服务区、收费站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每条路成立集中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各路段的整治工作措施。
  三、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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