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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五)《外管证》到期后需要续期的,按照开具《外管证》的流程办理,新开具的《外管证》上应注明已开发票金额,尚未完成的工程金额等内容。纳税人提供续期的《外管证》后,主管税务机关方可将原《外管证》退还纳税人。

  (六)对于外出经营应开具而未开具《外管证》的纳税人,其在实际经营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得在该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中抵扣,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应单独核算。

  四、本通知自2006年3月1日起实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税收征管的通知》(深地税发[1997]329号)同时废止。

  本通知不适用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

  附件
  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在工程所在地应纳税适用税率及核定征收率一览表


┌──────────────────┬────┬───────┬───────┬─────┬─────────┬────┐
│    纳税人类型         │    │       │ 教育附加  │     │         │    │
│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合计  │
│                  │    │       │(不含外资企业)│     │         │    │
├─────┬────────────┼────┼───────┼───────┼─────┼─────────┼────┤
│     │  市内        │  3% │  0.03%  │  0.09%  │     │回注册地查账征收 │    │
│账册健全 │            │    │       │       │回注册地 │         │    │
│     │            │    │       │       │     │         │3.12% │
│     ├────────────┼────┼───────┼───────┤     ├─────────┤    │
│ 纳税人 │            │    │       │       │查账征收 │在工程所在地按照查│    │
│     │  市外        │  3% │  0.03%  │  0.09%  │     │         │    │
│     │            │    │       │       │     │账征收方式申报缴纳│    │
├─────┼──┬─────────┼────┼───────┼───────┼─────┼─────────┼────┤
│     │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3% │  0.03%  │  0.09%  │  1.2%│  1.4%    │5.72% │
│     │  │纳税人      │    │       │       │     │         │    │
│     │  ├─────────┼────┼───────┼───────┼─────┼─────────┼────┤
│     │市内│个人独资、个人合伙│    │       │       │     │  2.6%    │5.72% │
│     │  │企业,个人承包、个│  3% │  0.03%  │  0.09%  │  /  │         │    │
│     │  │体施工单位    │    │       │       │     │         │    │
│     ├──┼─────────┼────┼───────┼───────┼─────┼─────────┼────┤
│账册不健全│  │有外管证的应缴纳 │  3% │  0.03%  │  0.09%  │  /   │  1.4%    │4.52% │
│ 纳税人 │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       │       │     │         │    │
│     │  ├─────────┼────┼───────┼───────┼─────┼─────────┼────┤
│     │  │无外管证的应缴纳 │  3% │  0.03%  │  0.09%  │  1.2%│  1.4%    │5.72% │
│     │市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       │       │     │         │    │
│     │  ├─────────┼────┼───────┼───────┼─────┼─────────┼────┤
│     │  │个人独资、个人合伙│    │       │       │     │  2.6%    │5.72% │
│     │  │企业,个人承包、个│  3% │  0.03%  │  0.09%  │  /  │         │    │
│     │  │体施工单位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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