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力度。在城乡建设实践中,必须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依法保护各类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抓好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各级文保单位的保护,保留城市历史记忆,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找准城市文化自身的核心价值和品牌定位,整合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打造品牌城市。
推进城乡文明社区建设。社区是居民生活的家园,是加强城乡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配套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开展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养老等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促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教育,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注重提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素质。
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把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镇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提高文化设施覆盖率和利用率。逐步做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加大城市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兴建一批标志性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文化旅游设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七、大力推进城乡建设制度创新
深化改革是促进城乡建设的活力源泉。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冲破制约城乡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和完善与城市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
全面深化城乡建设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简化和完善管理办法,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将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村人口转为市民,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有序转移。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给,健全廉租房制度,满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探索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新路子。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改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按照国家建设标准,规划建设学校和幼儿园,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有效保障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全面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私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继续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开放、搞活市场,优化市政公用行业的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营体制。构建公平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行市政公用设施有偿服务与有偿使用。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整合市政公用资源。切实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健全企业服务质量监督和价格监控机制,提高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