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三集中”。以镇村布局规划为依据,抓住农民自建房、移民迁建和项目建设等契机,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确保新建、翻建农房建到规划村上。新建工业项目要布局到镇以上工业集中区。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农户迁入城镇。乡村基础设施要按照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村庄进行配套,对规划撤并的村庄不再进行配套和改善。结合村镇规划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等布局,优化配置教育、卫生资源,提高配套服务能力。推进农民居住集中,要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防止“一阵风”、“一刀切”。抓紧完善推进“三集中”的相关配套政策。根据规划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对试点单位可以安排挂钩周转指标,解决村庄拆旧建新的用地矛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可以按规定折抵建设用地指标。农民居住集中涉及到跨村组的,可按等质等量原则置换土地,并适当调整经营承包地。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对土地整理复垦、乡村基础设施、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综合整治乡村环境。以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为重点,加强乡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对苏北、苏中地区及茅山老区改水的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实施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的“三清”工程。全面开展创建卫生村镇活动。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切实改变乡村环境脏、乱、差状况。积极推广乡村污水处理的适宜方式,加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提高乡村水环境质量。结合农村新建住房和村镇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研究和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处理办法,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逐步实行城乡垃圾统一处理。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秸秆气化、沼气,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实施统筹城乡建设示范工程。
六、高度重视城乡文化建设
文化是城乡发展的重要内涵,是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加强城乡文化建设和保护,塑造文化特色,提升建设品位。
提升城乡建设的文化品位。尊重城乡固有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特性以及区域文化的多样性,把鲜明的文化意识与文化理念融入到城乡规划建设之中,提高城乡建设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营造各具自身特色的自然、人文、历史和生态城乡风貌。塑造城乡旅游特色,促进城乡旅游发展。在城市建设中,要塑造城市特色,表达城市个性,避免“建筑单调”、“千城一面”的现象。在注意吸收世界城市先进建设理念的同时,注重保持城市独特风格和传统风貌。
提高城乡设计水平。切实加强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与应用,提高城市空间设计、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等水平。重视城市空间设计,特别是城市的特色地区、窗口地段和主要街区以及大型公共设施建设的设计,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关系。加强城市建筑设计,既要坚持实用、坚固、美观的设计原则,又要展现科学技术和时代进步,彰显传统文化底蕴。在加强功能设计的同时,注重建筑自身的体量、色彩等形式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加强城市景观设计,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把延续和创造特色作为设计创造的一项原则,精心塑造城市形象,使城市兼具历史风貌与时代特征。同时,要不断提高城市绿化、园林及风景名胜区的设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