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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

  加快编制村镇建设规划。到2006年底全面完成全省镇村布局规划。重点中心镇要全面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一般镇的主要街道与重点地段也要编制详细规划。坚持适度集聚、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乡村居民点的布局和数量。继续稳步推进乡(镇)村合并、撤村设居,注意保留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古村名镇。对规模较大、历史文化遗存丰厚、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要在2006年底前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其它有条件的村庄也要编制建设规划。
  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强化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和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各类开发区规划必须纳入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各级政府要严格依据经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做到没有规划不决策,没有控制性详规不供地,没有批准过的规划不招商,坚决制止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随意性。规划调整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实施中的重要变更要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主要依据,土地出让和用途改变必须服从规划管理,并实行年度计划控制。进一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不断促进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以规划公示制为核心,提高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接受全社会对规划编制、执行和管理的监督,同时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加快推进规划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
  四、促进城市科学统筹发展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区域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要用科学的理念指导城市发展,提高城市发展的内涵和质量,加快城市现代化步伐。
  进一步优化省域城镇布局。继续大力推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建设,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县城建设步伐,把区位优、基础好的县城建设成中等城市。提高小城镇发展质量,扶持有特色、有潜力的重点中心镇加快发展。加强城市间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按照以江为轴、跨江发展、两岸融合、江海联动的思路,以沿江地区高速公路和过江通道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推进沿江城市带建设。培育壮大沿东陇海线城市带和沿海及苏北腹地中心城市。推动南京、苏锡常、徐州三大都市圈建设,提升区域城市整体竞争力。
  提高城市产业竞争力。积极吸聚优质生产要素,加快发展占地少、污染小、集约程度高、技术和资金密集的城市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与空间结构调整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城区产业的“退二进三”,疏解老城区过于密集的人口,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城市建设规划必须充分考虑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城市空间布局和服务业发展衔接配套。大城市要优先发展服务业,主城区要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各级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加强开发区功能建设,及早把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成新城区。
  加大城市与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以互联互通和网络化为重点,加快完善城市立体交通网络、高速公路网络、国省干线公路网络、乡村道路网络和全省铁路网络。特大城市、大城市要尽快规划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城市交通建设必须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客货运枢纽、站场建设相互衔接,畅通城市出入口。正确处理好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的关系,切实加强现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配套,进一步提高设施功能和利用效率。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推动公共停车设施社会化经营与发展,构建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停车设施体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建设原则,对地下交通、人防工程、商业、仓储、能源、通讯、管线等设施进行系统规划,促进相关设施间的连通,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特大城市、大城市要抓紧编制和实施地下空间利用规划。重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综合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加大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城市安全。对区域性交通、水利、供水、供气、污水及垃圾处理、公共消防等,要超前规划,统筹建设,促进城乡资源的集约利用和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抓紧规划和实施都市圈、城市带的城际轨道交通网建设,尽早开工建设沪宁城际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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