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对县、乡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围绕《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逐步建立一批依法行政工作的联系点,实行重点联系和指导,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开展全省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调研,召开全省基层依法行政理论研讨会,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关于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
6、加大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规划》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纲要》的培训、学习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报道活动,推介依法行政工作的典型。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举办法制讲座,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纲要》和《五年规划》的培训。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全面提高立法质量
1、认真编制好省人民政府2006年度立法计划,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创新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公开征询制度,通过在报刊、互联网上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探索开展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工作。加强对部门起草法规、规章送审稿的指导。改进立法调研方法,提高调查研究质量。在起草和审查法规草案的过程中,进一步主动加强与省人大法工委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沟通。同时,研究如何借助院校、研究机构等各方面专家的力量,在法规、规章起草、审查中充分发挥外脑作用。健全立法协调机制,加强立法协调工作,认真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
3、改进立法工作方法。健全立法听证制度,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和立法的后评估制度。
4、更新立法理念。政府立法工作要树立民本意识、质量意识,把握政府立法规律,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和改革创新精神,贴近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正确处理好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加强行政管理与引导行政相对人自律的关系,规范行政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三)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重点来抓,务求抓出实效。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切实抓好落实。继续抓好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确保4月底前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完善考核制度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