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民银行、银监局、银联等部门要加强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卡风险监管指标体系,规范银行卡的市场准入,努力做好银行卡跨行交易监控工作,有效防范银行卡风险的发生。
(四)加大银行卡宣传力度
1、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以新闻消息、专题报道、知识问答、对话采访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银行卡的基本知识,宣传推广使用银行卡的目的意义,提高广大公民刷卡消费意识。
2、以增强刷卡意识为目的,开展银行卡有奖消费活动。从2006年起到2008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有奖消费。
(五)提升银行卡服务水平
1、发卡银行要切实搞好银行卡发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业务保障,为广大持卡用户提供准确、及时、方便、安全的服务。要公开办卡程序,建立咨询投诉制度,及时受理用户的各类咨询投诉。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银行卡的收费规定。
2、银联公司长沙分公司要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协调与沟通,建立健全全省统一高效的银行卡交易差错处理、争议处理、投诉处理规范和监督机制,切实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客户满意率。
3、银行卡收单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为银行卡商户做好POS机具布放及维护、交易单据清分、授权结算、对帐查询和差错处理等工作,要规范服务结算收费行为,避免同业无序竞争。
四、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发展银行卡产业纳入工作职责范畴,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相应的机构负责指导落实银行卡推广应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银行卡产业发展五年规划》,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规划的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采取积极措施,支持银行卡产业发展。
1、省发改委要将发展银行卡产业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作为重点发展产业予以支持。
2、省财政厅要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公务用卡的财务管理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公用事业单位使用银行卡结算手续费财务处理问题。同时,要积极在非税收入缴款中逐步推广使用银行卡电子支付手段。
3、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要认真落实国家支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实行定期定额征缴税收的商户,在实行银行卡结算后的一年内,原定期定额征缴税收的办法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