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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成立后,县级教育部门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农村中小学,其中农村小学(含教学点)的预算资金拨付乡镇中心小学管理。

  加强农村中小学专项资金管理。其中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的资金,直接拨付农村中小学;用于危房改造、校舍维修等专项资金,不下拨学校,按照有关政策使用。

  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中小学财务行为。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

  (四)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编制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长期在编不在岗的教师,要按规定办理辞职、辞退手续。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的需求。继续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聘任制。推进城市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

  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未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录用临时代课人员。

  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各县要按照“适当撤并,扩大规模;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改善条件,确保入学;提高质量,群众比较满意”的原则,制定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经市级审定后报省级批准实施。

  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农村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和健全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职工队伍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教育公平。

  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配套文件

  制定下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导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意见》等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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