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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陕政发〔2006〕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坚持每年为残疾人做实事、做好事,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使残疾人的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了进一步加大扶助残疾人的工作力度,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省政府决定,2006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

  一、扶持10万名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决温饱,对2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和实用技术培训,指导6000名残疾人就业

  实现《陕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确定的目标,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到全省各级政府扶贫计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地方各级政府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解困活动,帮助10万名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和实现脱贫;以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重点,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2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和实用技术培训,指导6000名残疾人就业。其中,省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实用技术培训。

  二、在40个社区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

  结合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和创建全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活动,在全省残疾人比较集中的40个社区中,建成残疾人“温馨家园”。内容包括建立社区盲人按摩所、残疾人活动室、康复站、助残志愿者联络分站和稳定的助残志愿者队伍。主要开展盲人按摩进社区活动和残疾人文体活动以及智障人特奥运动;为社区配发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和供应生活用品用具,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经常性的法律服务。省财政为创建残疾人“温馨家园”项目安排专项经费40万元。

  三、建立扶残维权长效机制,开展扶残维权行动

  建立扶残维权基金,主要用于全省残疾人维权网络建设、法制宣传以及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相关费用支出,消除贫困残疾人在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各种障碍,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省财政今年先安排15万元启动资金。

  四、完成10000名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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