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继续抓好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深入发动基层站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争创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严格考核考评,确保优胜单位具有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基层政风行风建设。
(十一)进一步办好《民情热线》节目。建立健全上线单位领导负责、专人协调、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播前、播中、播后的各项工作。注重实效,做好群众投诉件的核查、处理、反馈等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得到处理。
(十二)组织开展对供水、燃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及广电系统行风评议“回头看”。
三、做好纠风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做好纠风工作,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要紧紧依靠部门开展纠风工作,紧紧依靠广大群众的积极有序参与推动纠风工作。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协调好有关单位,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以查案促纠风,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商业贿赂、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危害很大。要加大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的治理力度,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
(三)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预防和科技促建的力度,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夯实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更加注重改革和体制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导致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公共部门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以规范权力行使为重点,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内部监督,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有序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纠风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