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
关于2006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6〕5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关于2006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日
关于2006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的意见
(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2006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园林绿化事业面临艰巨的改革与发展任务。为确保2006年绿化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2006年城区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创新机制,着力在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发挥生态效益方面求突破,为构建和谐杭州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以提高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中心,理顺养管关系,完善考核制度,实现城区绿化黄土不露天、长效管理不放松的总体养管目标。城区扩绿300万平方米以上,各区确保完成1处4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建设、4个以上旧居住小区绿化改造任务,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扩绿任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应完成义务植树建卡工作,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积极拓宽义务植树尽责渠道,鼓励认建、认养城市绿地,调动全市人民爱绿、植绿、护绿的积极性。
三、措施要求
(一)强化管理,促进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再上台阶。
1.开展绿化养护监理试点工作。为缓解各区绿化巡查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矛盾,今年先在条件成熟的绿地上开展绿化养护监理试点工作,今后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予以推广。
2.强化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双最”系列评比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园林协会、绿化专家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09号)和《杭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确定的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制定养护企业资信等级评定及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养护施工企业的管理;加大绿地养护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在线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的作用,促进相互间的信息互通和交流,确保长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