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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关于“十一五”期间做强做大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大人才支持培养力度。与省委人才办一起,组织千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服务。组织实施千名企业家培养工程,分期分批对成长型企业高管人员进行MBA和CEO培训或到国内外知名标杆企业实地培训。选派部分企业家或高管人员赴美攻读MBA。培养千名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生产技术管理人才。与清华大学、吉林大学等培训机构合作,分类、分行业定向按需培养。按企业需求,对企业员工及后备员工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搭建职教供给与企业需求平台,开展订单教育,实施10万名技工培训工程。

  (四)加大技术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成长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100户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创新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加大产学研联合开发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形成多层次技术服务市场,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五)加大信用担保扶持力度。提高信用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要选择10户信誉好、实力强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与开发行、工商行、中行、农行和建行等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为成长型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要与金融机构搞好配合,搭建信用融资平台,组织指导信用中介机构为1000户成长型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服务,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到“十一五”末期,“AA”级和“AAA”级企业分别达到300户和200户。

  (六)加大直接融资服务力度。尽快建立中小企业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为中小企业资产重组、产权多元化提供融资平台,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退出通道。开展中小企业境外上市业务培训,引导企业规范管理,提高综合实力;对列入上市培养对象的企业加强指导,使其尽快具备上市条件;组织成长型企业境外学习,了解掌握国际资本市场规则;“十一五”期间,力争有1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七)加大信息服务力度。采取企业投入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方式,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重点支持一批成长型企业推进信息化;鼓励和引导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营销、管理各环节,引入和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在中国中小企业吉林网开辟“成长型企业专栏”,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2008年前,要完成省、市、县、中小企业信息网联网和1000户成长型企业联网。

  (八)加大对外经贸合作服务力度。深入抓好招商引资,积极构建“国际金融桥”和“南资北移通道”。承接“长三角”和“珠三角”产业转移,合资合作兴办各类专业园区。积极与我驻外机构建立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国际市场信息,组织成长型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等,推介一批名优新特产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创办分支机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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