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发展为主旋律,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环节,通过政府部门、银行和服务机构联手,分别从贷款支持、人才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做强做大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发挥其带动和引领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一五”末期,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带动和示范作用更加明显,成为全省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和“龙头”。
到2010年,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占中小企业全口径增加值的10%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营业收入占中小企业全口径营业收入的10%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实缴税金占中小企业全口径实缴税金的20%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
到2010年,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中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200户;实缴税金超1000万元的企业200户;出口创汇超1000万美元的企业40户;创国家级名牌产品和全国驰名商标20个、创省级名牌20个。
四、方法步骤
(一)评选范围。大体利用3-5年时间,从目前6万多户中小企业中累计评选出1000户成长型企业。评选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评定层次:把2002-2005年连续4年进入省统计局数据库、且法人代码一致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成长型企业评定层次;二是培育层次:把统计数据不全或法人代码不一致的规模以上企业、其他暂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我省10大产业中的龙头企业、规模以下的科技型企业、小巨人企业等)列入成长型企业培育层次。
(二)评选数量。评定层次:2006年300户,2007年300户,2008年400户;培育层次:从2006年开始,确定企业培育名单,通过建立完善数据库等方法连续培育3年,到2008年经过评定进入成长型企业行列。处于培育层次的企业与被评定为成长型的企业,在政策上和扶持措施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每年从成长型中小企业中评选出“两个50强”,即“吉林省最具成长性中型企业50强”和“吉林省最具成长性小型企业5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