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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关于“十一五”期间做强做大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关于“十一五”期间
做强做大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6]10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关于“十一五”期间做强做大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十一五”期间做强做大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实施意见
(省中小企业局、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长春中心支行、开行吉林省分行、工行吉林省分行农行吉林省分行、中行吉林省分行、建行吉林省分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围绕全省“十一五”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经省中小企业局、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等部门协调一致,现提出“十一五”期间做强做大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实施意见。

  一、实施背景

  2003年《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03年国家财政部开始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04年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发改委先后实施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程、银河培训工程和创业辅导工程,并提出“十一五”期间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有关部委陆续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性文件,特别是银监会制定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各大银行陆续制定扶持中小企业贷款具体措施。早在2003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等就已开始关注、研究中小企业成长性,并连续于2004年、2005年公布1000家全国制造业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名单和500强中小企业名单。在此背景下,省中小企业局开展了我省成长型中小企业情况调查,做了大量相关工作,并向省政府提出关于做强做大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建议,得到充分肯定。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人大四次会议上省政府正式提出,“十一五”期间要落实扶持政策,做强做大1000户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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