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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监局等部门《南京市名牌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名牌是一个城市的“金名片”。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加快推进本部门、本区域名牌发展战略。
  
  (二)企业主体原则。实施名牌战略的主体是企业。要从加强名牌培育、发展、宣传和保护等方面入手,加大对名牌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强创名牌意识,进一步确立企业争创名牌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措施,抓质量求生存,创名牌谋发展。
  
  (三)自主创新原则。技术领先是名牌发展的核心。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产品品质,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力度,形成自主研发能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力争使部分优势产业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
  
  (四)梯次推进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南京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计划、有步骤地筛选、确定重点培育扶持的企业和产品,从培育发展“南京名牌”、“江苏名牌”和“中国名牌”入手,实施分类指导,形成一批争创名牌的企业群体、产品群体,构筑梯次推进、动态发展的培育模式。
  
  四、发展重点
  
  (一)围绕工业第一方略和产业结构优化,大力培育和发展先进制造业名牌。立足电子信息、石化、汽车、钢铁等支柱产业的发展,按照“培植一批支柱产业、一批大型企业集团、一批知名品牌”的思路,重点培育发展一批中国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培育创建一批国家质量奖和江苏质量管理奖“标杆”企业。以这批“龙头”名牌企业集团为依托,不断加强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延伸产业链,细化产业分工,形成南京名牌产业集群。以促进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新型光电、文化等五大新兴产业发展为重点,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开发优势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品牌,培育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形成一批全国领先、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集群,培育创建一批江苏质量管理奖和南京质量管理奖企业,全面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总量扩张和效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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