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切实搞好城乡绿化和生态保护,加快生态市建设。继续推进平原、山区绿化和沿路、沿河绿化,进一步充实完善张辛路、309国道、张桓路、张周路绿色通道,搞好济青、滨博高速路绿化升级,全面完成张博路、胶王路绿色通道建设任务,启动张博路附线沿线绿化工程建设。搞好孝妇河、淄河两条绿色景观带建设以及沿黄绿化,全面启动以四宝山地区为重点的环城绿化和生态修复工程。结合整顿矿山秩序,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禁采区、限采区和开采区,遏制生态破坏,搞好矿区生态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搞好沂河源头和马踏湖等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抓好水源地涵养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四)深化各项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企事业单位改革。深入推进企业二次改制,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重点完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加快股份制企业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全面完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配合中央省属企业搞好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工作。分类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深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继续深化投资、财政、价格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提高专家咨询评估质量和项目后评价效果,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和调控,搞好投资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形成投资调控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公共财政体制建设,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适当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逐步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整治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及教育收费秩序。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扫尾工作。
三是大力发展区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实施分类指导,最大限度地赋予区县经济发展自主权,落实好市对高新区、临淄区的授权和突破高青、沂源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鼓励引导各区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形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县域经济发展格局。以放开市场准入、实现平等待遇为切入点,打破行业垄断,取消各种限制,降低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家没有明确限制的领域。引导民营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支持一批骨干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健全信用担保机构和信用评级制度,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规模。
四是更加积极有效地招商引资。突出化工、医药、新材料等比较优势产业和纺织、机械、建材等急需改造提升的传统产业招商,突出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和薄弱环节招商,突出日韩、欧美、东南亚、台港和广东、江苏、浙江等重点地区招商。发挥重点产业链、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的载体作用,大力开展经常性的“小分队”招商和专业化招商,切实增强招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高度重视以商引商、中介招商和网上招商。发挥存量资产优势和产业比较优势,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大企业的战略性合作。继续强化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重点项目协调督查制和定期通报制,确保完成招商引资目标,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五是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积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突出抓好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鼓励支持纺织服装、化工医药、轻工、机电、冶金等重点行业和企业扩大出口。积极推进医药出口基地建设,努力扩大医药产品出口规模。加大对骨干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培植新的出口增长点。适应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吸引国外企业特别是欧美企业来我市建设高附加值的加工贸易项目。加大重点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参加和组织好境内外的各项经贸活动,巩固扩大美欧、韩日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东、印度、非洲等新兴市场。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做好出口退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