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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三)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是坚持高水平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效能管理,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按照“中心凸显、十字展开、组团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完善新城区各项专项规划和老城区改造规划,搞好柳泉路北延段、胶王路淄博段控制性规划。全面完成新城区“两纵四横”六条骨干道路建设及绿化,新建西十三路等道路工程。加快体育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等新城区重点工程和教育信息中心等一批办公设施建设,有序启动行政服务中心、会议接待中心、休闲公园等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老城区主要基础公用设施,加快推进重点地域、路段改造升级。重点实施杏园东路拓宽东延、西二路和东二路拓宽北延南跨等工程,改造部分重要道路节点。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雨污分流管网、供排水管网等工程建设。积极引导、支持各区县城区按照与中心城区融合互动发展的原则,加快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组团城区。推进城市近郊、重要经济带沿线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中心镇、重点镇和城镇组团的整建制城镇化发展,建设具有组群式城市特色的新型城镇群。加强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济青高速公路南线、滨博高速公路博山出口立交、仲临路改建、博山东过境线改建等续建工程,加快建设昌国路互通立交,积极争取省道238高青至张店段改建、省道102济青路张店至临淄段改建、省道803张店南至博山城建段改造、省道321寿济路公铁立交、省道329薛馆路沂源城东高速路连接线、省道803马公祠隧道改造等6项工程由省立项并争取开工建设。抓好一批重点城市能源、供热、供水等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建设。继续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城区部分生活小区、背街小巷的脏乱差问题,改善市容环境状况。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积极推进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街居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深入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突出抓好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污水直排河流的企业,COD排放严格控制在150毫克燉升以内;对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必须达到污水处理厂的进入标准。加强孝妇河和淄河干流、猪龙河等重点水域的综合治理,实现水质的明显改观,努力恢复水体功能。实施中心城区东部化工区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重点抓好东风化工氯乙酸、新华制药三甲醛等项目的搬迁改造,使“化工异味”明显降低。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粉尘污染治理,搞好燃煤电厂脱硫技术改造,加快窑炉改造及锅炉废气治理步伐,集中对济青高速、滨博高速、张博路附线、胶王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污染企业进行整治,使粉尘污染明显减少。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市污水处理厂与光大国际的合作,抓好各区县和高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规范运行,确保所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质量达到一级B类标准;力争建成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积极建设中心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和临淄、淄川、博山、高青等各区县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强化措施,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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