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病人治疗管理质量1、对涂阳病人采用以医务人员为主的全程督导治疗;对涂阴病人实行强化期督导治疗。2、各级结防人员要严格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对结核病治疗管理督导与访视。切实落实全程督导化疗的措施,确保病人做到全程规律服药,及时了解病人痰菌变化情况。3、要密切关注病人的治疗情况,对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要给予及时处理。
(五)监控与评价1、认真执行全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完善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积极开展督导工作,规范督导方法,提高督导质量。3、充分利用各种监测资料,指导结核病防治工作,对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六)药品供应与管理1、做好药品计划、供应、调剂,保证不间断供药。2、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抗结核药品管理手册》有关要求,各级要加强药品的使用与管理,防止药品过期,造成浪费。
(七)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1、实施《中国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策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2、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利用“3、24”世界结核病日,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活动。3、充分利用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资源库,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活动。4、2006年和2009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分别进行一次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效果评估与“知识、信念、行为”调查,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识。
(八)培训工作1、根据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需求,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举办不同类型培训班,不断提高结防机构与医疗机构人员的业务水平。2、组织人员参加国内外培训和研讨会,提高省、市级人员的业务素质。
(九)特殊人群结核病、耐多药结核病及结核/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双重感染的控制1、将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羁押人群等)纳入本地区结核病防治规划,使流动人口和羁押人群中肺结核病人能及早发现和治疗。2、按照国家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框架和实施方案,对耐多药结核病人实施规范治疗管理,开展结核病耐药监测。3、根据国家结核/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框架,制定我省结核/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建立结核病防治机构与艾滋病防治机构间的协作机制;逐步开展结核/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双重感染的监测;对结核/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双重感染者及病人给予相应的预防、治疗和关怀。
(十)加强国际间和省际间的交流与合作1、加强国际间和省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和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结核病防治技术及成功经验。2、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援助,继续做好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全球基金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
(十一)应用性研究1、积极申报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课题。2、加强应用性研究的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性研究成果。
(十二)年度总结、《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1、各级要做好年度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总结,并报同级卫生行政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2、2006年按照国家组织安排,对《结核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3、2010年按照国家组织安排,进行第五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4、2010年《规划》执行结束后,按照国家组织安排,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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