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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完善机制,有效积聚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

  10、加快发展我市医学高等教育,办强办好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促进厦门大学医学院教学水平提升,形成我市医、教、研同步发展的高层次平台。

  11、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卫生系统引进重点学科优秀人才安家补贴问题的批复》(厦府办[2000]236号)、《关于市属单位实施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卫规财[2004]179号)精神,可对引进人才实行安家补贴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双重政策,优先兑现引进人才的住房货币化补贴,根据引进后的贡献情况补贴一次性到位或逐年到位。

  12、争取在市卫生系统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建立博士后工作制度,吸纳全国医疗卫生专业博士来站工作,以带动相关医疗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四、推进改革,营造科学合理的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发展机制

  13、完善以聘用制为核心的用人机制,优化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准入机制,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构建富有竞争力,公开、透明的用人机制。

  14、充分发挥分配激励机制的杠杆作用。推进档案工资和实际工资相分离,按岗定酬,实行工资总额动态管理,进一步形成向风险大、责任重、技术能力要求高的重要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

  15、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出畅通的引进和流动机制。加强卫生专业人员进与出的宏观调控,严格掌握引进人才的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引进各项政策,优化人才引进的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建立以智力、技术为特征的卫生人才柔性流动制度和方式,切实推进闽西南卫生人才网和卫生人才市场建设,加大市场在卫生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16、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厦门市卫生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联系高级专家制度,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全方位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进一步整合人、财、物等资源优势,建立政府、部门、单位、社会合理分担的多渠道人才投资机制,对高层次人才在科研经费、设备购置、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建设力度。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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