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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年1月10日 深办〔2006〕2号)


  《深圳市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安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科技水平,提高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全市范围内实施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以下简称电子防控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国际化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利民为根本,以科技为依托,调动和整合全市社会治安防范资源,建设覆盖全市的以电子防控网络、电子报警系统为主体的防控工程,充分发挥防控工程在加强社会管理,提升警务效率、组织群防群治、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建设目标
  从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构建基本覆盖全市,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技术兼容,系统完善,全天候、多层次、全方位的电子防控报警系统。工程建成后直接监控公共场所的摄像头要达到20万个,与全市“四大治安防控网络”有机结合,“人眼”、“天眼”、“电子眼”互动,建设、管理、使用规范,防控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基本架构
  (一)防控范围
  防控范围主要包括“三道防线”防控、社会面防控和内部防控。
  1.三道防线防控。(1)市际出入口防控,包括市级治安关卡、海陆空出入口、机场、边防口岸、海关的通道、验证大厅、广场等公共场所。(2)区际出入口防控,包括区际出入口和各区交界地带的街道、路口等。(3)各街道之间结合地带防控,包括各街道之间结合地带的道路、路口等。三道防线要做到无缝连接、消除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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