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和区域合作,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大力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继续巩固传统市场,积极拓展海外新兴市场。推动加工贸易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快我市本土跨国公司培育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进一步落实深港合作“1+8”协议,提高深港合作水平。加快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进程,逐步建立区域一体化市场体系。引导和鼓励本地企业到国内其他地区合作建设产业园,完善内销网络,积极参与支持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继续推进对口帮扶工作。
9.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积极落实《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建立以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体系;抓紧制定《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制定培育发展企业品牌的政策措施,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造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延伸,重点发展通信等六大战略创新产业。加快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推动深圳企业参与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继续加大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优势传统产业的力度,促进传统工业的优化升级。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扶持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成长壮大。重点支持一批成长性好、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做大做强一批民营企业。全力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抓紧出台《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办法》等配套政策,进一步放开创新型人才入户条件,健全企业家创业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着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认真做好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不断增强我市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对创新型人才的吸引力。
四、大力推进特区内外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0.加强特区内外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协调,调整优化特区内外产业布局。按照全市“一盘棋”和特区内外协调发展的思路完善城市发展规划,重点提高特区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标准和档次,加强特区内外交通、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的衔接,加大对城市化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实现特区外社会配套服务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土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调整优化特区内外产业布局,明确各区发展定位,打造重点优势产业,提高整体产业集成效应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