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牵头,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五)着力整顿规范食品经营秩序
结合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基本卫生设施、条件和自身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开展污染物监测、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实行常态化管理。
以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环节,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销售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进货凭证、台帐查验、索证索单等制度,逐步健全企业自律和质量溯源机制。
进一步规范连锁超市、大卖场食品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发挥其主渠道示范作用。加强对连锁超市、大卖场食品进货中索证索票、仓储配送、产品标识等监管,继续加强肉类、散装食品和熟食卤味等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完善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全面加强对食品零售、集贸市场、菜市场等终端经营企业的监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工商局、市经委配合)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市工商局负责,市经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继续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年内改建300家标准化菜市场。进一步推进盒饭产业化发展,重点扶持4至6家大型盒饭生产企业,盒饭市场供应总量达到50万盒左右;加强肉类市场组织流通管理,推进产销对接,发展品牌经营。
(市经委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配合)
(六)加大食品消费安全监管力度
以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结合换证,严格标准,加强对易发、高风险单位的监管,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减少具证企业引发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一是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集体供餐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的监管,试行定人定点监管方式,努力消除隐患。二是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民工子弟学校食堂和学军学农基地食堂等集体食堂的管理,因地制宜探索有效监管模式。三是加强对餐饮业的分类管理,全面推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将监督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市民公示。四是加强对农村自办酒席的指导,有效保障农村居民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五是搞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探索社会化运作机制。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教委、市建设交通委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七)加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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