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06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6〕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市发改委《关于2006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内按期完成。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日
关于2006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确定2006年为人民群众办12件实事。安排意见如下:
一、扩大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达到187万人,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在巩固前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扩大到5区1县25个乡镇,覆盖农业人口221万人,参合农民达到187万人,参合率达到85%。适当提高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为参合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强化资金管理与制度建设。具体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市农业、财政等部门配合,各区县、高新区抓好落实。
二、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年内解决28.63万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依据三年规划,2006年计划投资1.18亿元,重点完成基础条件较好的张店、临淄、桓台3个区县和高新区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新建自来水工程86处,新增自来水受益村432个、人口28.63万人。具体工作由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有关区县、高新区抓好落实。
三、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千余户食品企业、50个重点品种进行追踪检测与监督,保障食品安全。在全市30%以上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餐饮单位约1000家单位实行试点。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加强食品企业诚信建设。在试点企业建立质量安全信用保障体系,设立规范的企业食品安全经营档案,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全员培训;建立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监测评价体系,选择50个群众关注的重点生产、经营品种,进行追踪检测。对守法企业表彰、授牌,对违法、违规企业严厉查处、摘牌。(二)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各食品监管部门及区县、高新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电子信息传输系统,开通“淄博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在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节目,制作公益广告,定期发布食品警示信息,曝光食品违法案件,进行食品安全常识、科学饮食知识及守信企业、名牌产品宣传。(三)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落实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上半年在全市84个乡镇和23个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增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配备1-3名专职助理员,对助理员进行系统培训。具体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农业、卫生、财政、工商、质监、贸易等部门配合,各区县、高新区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