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执行标准和程序
按照国家农业、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每年都要设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专项储备资金,保留常年规模,滚动使用。
市级储备不少于100万元,区县级不少于30万元。专项储备资金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动态管理。专项储备资金主要用于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接种、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监测和对扑杀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的饲养者进行补贴等方面。
(二)物资保障
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要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主要储备疫苗(禽流感疫苗市级不少于30万羽,区县级不少于10万羽,口蹄疫疫苗市级不少于20万头份,区县级不少于10万头份)、诊断试剂、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库要依托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由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建设和管理。
(三)技术保障
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立重大动物疫病诊断和监测实验室,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工作。
市上设立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市重大动物疫病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现场诊断,提出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的技术措施建议,现场指导技术措施的实施,参与疫情控制效果的评估等。
(四)人员保障
各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要组建由各有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的重大动物疫情控制预备队,并要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及管理
1.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及数量。
(1)疫苗(种类、数量)。各种动物疫病疫苗要根据实际情况保证最低要求的储备量,确保发生重大疫情时所需疫苗的及时供应。
(2)诊断试剂。各种动物疫病抗原及其标准血清。其他诊断试剂视实际情况作适当储备。
(3)消毒药品。市级不少于2吨,县级不少于1吨。其它消毒剂储备市级不少于1吨,县级不少于500公斤。
(4)常用消毒设备。
a.高压消毒机、轻便消毒器等。
b.消毒容器:20升、50升。
(5)防护用品。透气连体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
(6)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注射器、针头、采样器械等。
(7)运输工具。密封防护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