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全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卫妇社字〔2006〕63号)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内蒙古健康教育研究所:
现将《2006年全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6年全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
全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为动力,以妇幼保健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加快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突出抓好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管理,全力推行住院分娩,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快速发展。
一、扎实完成妇幼卫生各项工作
1.继续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完成中期评估任务,按照两纲提出的目标要求,查找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制定政策和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自治区和各盟市对各类妇幼证件的使用和管理开展检查和整顿工作。
3.继续落实“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婚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逐步提高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水平。
4.加强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管理,推行住院分娩。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孕产妇系统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儿童系统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产科设置基本标准和人员职责》。各盟市在孕产妇系统管理中,重点抓好孕期保健,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能力,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开通孕产妇急救“通道”。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服务质量,提高产科处理急危重症能力,降低剖宫产率。在儿童系统管理中,重点抓好小儿疾病综合管理,提倡母乳喂养,指导儿童合理膳食,加强托幼园所和散居儿童的管理工作。自治区要继续加强新生儿疾病诊治的培训工作,调研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开展妇幼保健新业务、新技术。力争全区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管理率提高到70%以上,住院分娩率提高到80%以上,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05年基础上都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