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防控非典、禽流感和其他传染病的有关要求,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管理,严格各项制度措施和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治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演练活动,积极做好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切实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专业化建设,尽快建立运转协调、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反应灵敏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立服务管理制度,明确行为规范,加快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
按照自治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治体系与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的指导与管理,积极参与调查调研和规划设计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的工作规范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开展对急救医疗建设状况和能力水平的评审、检查工作。督促各地加强医院感染科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相应的检查工作。不断完善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预案,逐步建立起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护理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服务水平
全面贯彻实施《
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提高护理工作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进一步规范相关的护理文书。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护士人力资源,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开展护理质量评价工作;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工作的需要,有计划的培养专业化护理骨干,发展临床专业护士;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理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选择适当时间召开全区护理工作会议。继续组织做好一年一度的“5·12”护士节庆祝及相关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护理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护理理论和技能的培训工作。
七、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深入做好城市支援农牧区医疗卫生和“卫生下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