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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和国家医考中心要求,继续组织完成好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实践技能和综合医学笔试考务组织工作,并全面完成医师执业注册和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继续组织完成好采供血机构执业人员的岗位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的管理制度,开展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培训制度和基地。

  根据我区医疗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医务人员和医院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结合各种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区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班、基层眼科医生培训班、职业化医院管理干部培训班、医政管理干部培训班等,促进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宣传贯彻《献血法》,切实加强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血站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好5.8国际红十字日和6.14世界献血日期间的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偿献血自愿招募者培训工作,加强无偿献血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在广大农村牧区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自愿无偿献血的比例。大力表彰无偿献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卫生部《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采供血机构,进一步调整血站布局,使之设置更加合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以质量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供血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采供血活动,切实保证临床用血需要与安全。继续加强对采供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举办血站站长培训班,不断提高血站管理的工作水平。继续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采供血服务的整体能力。继续推动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减少不必要输血,进一步提高成份输血比例。要建立起较为科学的全区献血员信息管理网络,推进采供血工作的科学化管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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