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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4.完成自治区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数据库平台建设,推进盟市旗县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的建设。

  四、卫生执法培训和普法宣传

  1.继续做好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及全区各类卫生监督骨干的培训。举办卫生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重点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负责人。

  2.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结合卫生监督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及其管理相对人开展卫生普法宣传教育。

  3.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做好《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培训。

  五、开展综合督导检查

  2006年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综合督导检查。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队伍形象。督查内容包括: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体系建设情况;监督员统一着装、监督执法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执法责任制落实及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执行情况等方面。

  六、组织开展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的认证工作

  强化检验机构的竞争意识,对卫生系统以外的有条件承担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的检验机构进行认证,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效率。

  七、认真落实卫生行政控制措施,做好法律救济工作

  1.依法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对造成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放射事故、公共场所危害公众健康事故等违法行为和场所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组织做好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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