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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中蒙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实施科技兴业、人才强业战略,促进中蒙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21.深入开展中蒙医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中蒙医现代化发展方向、发展思路、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加强中蒙医基础理论创新研究,继续做好蒙医药文献整理研究。

  22.加强对中蒙医药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以培养、造就一批名医、一批优秀学科带头人、一批优秀中蒙医药管理者为目标,加强专科专病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加强对中蒙医药管理人员的培训。

  23.完成全国第三批老中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积极开展第四批全国老中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24.加强中蒙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中蒙医药在职人员的整体素质。

  25.继续督促做好蒙医药高等教材的编写工作,提高教材质量。

  26.认真做好中蒙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检查工作,促进中蒙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27.加强中蒙医药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针对不同地域和人群的特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向人民群众宣传中蒙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蒙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中蒙医药科学知识宣传普及的质量与实效。加强中蒙医药宣传队伍、网络和信息源建设。宣传名院、名科、名医,增强品牌效应。

  六、推进中蒙医药依法治业,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28.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依法促进中蒙医事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29.推进蒙医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研究制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课题、自治区政府项目——《蒙医病证诊断与疗效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修改完善《蒙医病历书写规范》。

  30.加强中蒙医医疗市场的监管。切实履行好《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严格中蒙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准入的管理,打击、清理和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中蒙医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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