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两个报告制度的通知[失效]


  附表二
  浙江省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表

  (一)城市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旬报报送表

  报告单位:       报告单位代码:       采价日期:

┌──┬───┬────┬──┬──┬────┬─────────┐
│商品│ 商品 │ 监测点 │规格│计量│ 价格 │    备注    │
│名称│ 代码 │单位名称│等级│单位│    │         │
│  │   │    │  │  │    │         │
├──┼───┼────┼──┴──┼────┼─────────┤
│品种│   │ 平均价 │填报说明:               │
│ 1 │   ├────┤1.本表由各定点城市价格主管部门上报,填 │
│  │   │ 集市1 │报的具体项目、标准等级、单位见《浙江省重│
│  │   ├────┤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品种目录:(一)城│
│  │   │ 集市2 │镇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品种目录》。   │
│  │   ├────┤2.本表采集市场零售环节的价格。     │
│  │   │ 超市 │3.各定点城市选择当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
├──┼───┼────┤菜市场)2个、大型超市1个为价格信息监测点│
│品种│   │ 平均价 │定点单位。               │
│ 2 │   ├────┤4.本表为旬报。于每月5日、15日和25日采价│
│  │   │ 集市1 │,杭州、宁波市于采价日当日上报国家发改委│
│  │   ├────┤价格监测中心和省价格监测中心,其它定点城│
│  │   │ 集市2 │市于采价日当日报省价格监测中心。    │
│  │   ├────┤5.如果蔬菜价格变动幅度越过30%,食用油、│
│  │   │ 超市 │副食品价格变动超过10%,其他商品价格变动 │
├──┴───┴────┤幅度超过20%,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变动原因。 │
│     …     │6.单位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
├──┬────────┼─────┴────┴─────────┤
│  │        │                    │
│  │        │                    │
└──┴────────┴────────────────────┘

  报告日期: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二)主要城市生猪和鸡蛋出场价格监测月报表
  报告单位:
  报告单位代码:
  采价日期:             养猪(鸡)场名称:

┌──┬───┬────┬──┬───┬────┬────────┐
│商品│ 商品 │ 监测点 │规格│ 计量 │出场价格│   备注   │
│名称│ 代码 │单位名称│等级│ 单位 │    │        │
├──┴───┴────┼──┴───┴────┴────────┤
│           │                    │
│           │        填报说明:        │
├───────────┤1.本表填报生猪、鸡蛋价格,具体品种、规 │
│           │格等级、单位见《浙江省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
│           │格监测品种目录:(一)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
│           │       测品种目录》。       │
│           │2.“出场价”是指大型养猪场和养鸡场的销 │
│           │      售价格(含税)。      │
│           │3.本表为月报,国家定点城市杭州、宁波市 │
│           │价格主管部门每月20日采价,并于当日上报国│
│           │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和省价格监测中心│
│           │;省定点城市温州、嘉兴、湖州、金华市价格│
│           │主管部门每月20日采价,并于当日上报省价格│
│           │        监测中心。        │
│           │4.如果上报价格变动幅度超过10%,需在备注│
│           │      栏中说明变动原因。      │
│           │    5.单位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
│           │                    │
├──┬────────┼──────┴────┴────────┤
│  │        │                    │
└──┴────────┴────────────────────┘

  报告日期: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三)城市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零售价格监测旬报表

  报告单位:      报告单位代码:      采价日期:

┌──┬───┬────┬──┬──┬────┬─────────┐
│商品│ 商品 │ 监测点 │规格│计量│ 价格 │    备注    │
│名称│ 代码 │单位名称│等级│单位│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               │
├───────────┤1.本表由各国家定点城市价格主管部门上报 │
│           │,填报的具体项目、标准等级、单位见《浙江│
│           │省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品种目录:(二│
│           │)城镇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零售价格监测品种│
│           │目录》。                │
│           │2.本表采集市场零售环节的价格。     │
│           │3.杭州、宁波市选择当地大型商业销售企业 │
│           │、家电销售企业为价格信息监测点定点单位,│
│           │其他国家定点监测城市选择当地有一定规模的│
│           │商业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作为价格信息监│
│           │测点定点单位。             │
│           │4.本表为旬报,于每月5日、15日、25日采价│
│           │,杭州、宁波市于采价日当日上报国家发改委│
│           │价格监测中心,其它国家定点城市于采价日当│
│           │日上报省价格监测中心,由省价格监测中心汇│
│           │总后于采价日次日上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
│           │心。                  │
│           │5.如果上报价格变动幅度超过10%,需在备注│
│           │栏中说明变动原因。           │
│           │6.单位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
├──┬────────┼─────┴────┴─────────┤
│  │        │                    │
└──┴────────┴────────────────────┘

报告日期: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四)城乡居民服务价格监测月报表
  报告单位:
  报告单位代码:
  采价日期

┌────────┬────┬────┬────┬─────┬────┐
│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标准等级│ 单 位 │ 价 格  │ 备 注 │
├────────┼────┴────┴────┴─────┴────┤
│        │填报说明:                    │
│        │1.本表由各定点城市、定点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上报,本 │
│        │表填报的具体项目、标准等级、单位见《浙江省重要消费│
│        │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品种目录:(三)城乡居民服务价格监│
│        │测品种目录》。                  │
│        │2.本表采集为城乡居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收取 │
│        │的终端价格。                   │
│        │3.本表为月报。每月20日采价,杭州、宁波市于采价日 │
│        │当日上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和省价格监测中心;其│
│        │它定点城市和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于采价日当日上报省价格│
│        │监测中心。                    │
│        │4.如果上报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需在备注栏中说明变 │
│        │动原因。                     │
│        │5.单位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
└────────┴─────────────────────────┘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