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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国税“十一五”时期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的通知

  全面加强纳税信用管理。继续推进纳税人税收信用评定和年审工作,加强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实施与纳税信用挂钩的税收分类管理措施,健全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制度。加强税法宣传,定期公告A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定期公告企业欠税名单,定期曝光偷税骗税典型企业名单,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氛围。积极参与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共同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  
  七、推进和谐国税建设
  构建充满活力的干部机制。推进国税工作,关键在人。要以实现税务干部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搭建干事创业大平台,形成唯才是举、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机制。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5+1”文件精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上岗制度,推进竞争上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机制上保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原则的落实。试行市局、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局长职务任期制。新任职务任期4-5年,任期满后重新考察任命,保持领导干部的创新活力。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按党章规定定期选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积极探索能级管理试点。研究制定能级管理办法,根据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对干部进行能力分级,将能级评定与干部任用、待遇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后备干部管理制度,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有目的进行挂职培养锻炼。推行公务回避和任职回避制度。
  建立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制定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将考核核心指标分类化、具体化、指数化, 提高考核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强化考核结果的激励保障措施。推进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标准,量化工作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干部的实绩,严格奖惩兑现,加强日常考核。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税收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进行绩效考核试点,推进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打破素质高低一个样、能力强弱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将考核机制与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紧密结合,形成有利于干事创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系统。
  健全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实施人才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快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广东国税培训基地和培训网络体系。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不同层次的职业再教育,重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提升基层国税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岗位业务技能。广泛开展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大力开展在岗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开展读书活动,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学历教育,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建设学习型国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材建设,建立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远程培训网页,提高教育培训的受益面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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