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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厅、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加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1.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宣传工作。把党和政府这项惠及数以千万计农村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向广大农民群众宣讲,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要在短时间内,切实让农民群众、教师、学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使各项政策的执行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2.各地要组织力量编写宣传手册,发放到农村每所学校。学校、村委会要根据宣传手册内容,利用校务、村务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开学时,要组织学校举行相关仪式,同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3.在春秋两季开学前后,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多形式地开展这项宣传工作,协助和引导新闻工作者深入农村、农户,学校进行采访.以多种形式反映改革的成效,反映农民、教师和学生的心声。
  4.充分发动、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开展宣传工作。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学校、老师进行相关政策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熟悉、掌握免除学杂费的范围及内容。鼓励和组织校长、教师成立政策宣讲团,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向农民宣讲中央的政策,要在乡镇、村屯进行符合当地特点的宣传活动。要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设计一批宣传画、宣传图片;组织学校张贴到村屯的中心位置。
  五、实施的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月20日之前。按照《通知》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全区总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落实自治区本级财政按规定比例应承担的资金,并召开全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全国会议精神,讲解政策要点,全面部署我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确保各地对改革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理解透彻、把握准确,抓紧做好工作准备。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再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别对各市、县教育、财政部门,就相关的具体工作进行布置。
  (二)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1月20日至2月1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的总体部署,成立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落实应承担的资金。把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及时传达到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及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并部署他们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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